【今日关注】霸占公共停车位乱象 如何破解?
服务大局、聚焦民生,这里是今日关注。面向市民免费开放的停车位,是一种公共资源。然而,在我市一些地方,各种“花式”霸占免费公共停车位的乱象屡禁不止。原本应该“先到先停、循环利用”的公共停车位,被少数人长期霸占。这样的城市治理顽疾,为何长期存在,又该如何治理?今日关注,一起来关注“霸占公共停车位乱象 如何破解?”
“这个锥形桶就是占车位的,那些板凳、三轮车,也都是占车位的。”一位市民说道。
“看嘛,这上的锁,锁到起了,车子推也推不走,他自己开锁了,把车子停进来,就是私人停车位了。”另一位市民说道。
在江北区鲤鱼池,这些免费的公共停车位,长期被僵尸车和各种杂物占据。在沙坪坝区天星桥街道,水泥墩、地锁、铁链、僵尸车,都成为了占车位的工具。
“用铁链子在地下打桩桩,把它锁到,就是属于他的了。”一位市民向记者说道。
占车位,不一定是为了自己停车。一些临街商户为了招揽顾客,或是满足经营需要,往往也会长期霸占免费公共停车位。
商户:那个是我们临时堆在那里的。
记者:那个是停车位。
商户:我们天天都要拉走的。
记者:你也用不着占这么多位置。
商户:我们还有车要回来,要装水。
车位被占,就变得紧缺,而越紧缺,就越要占。一旦私占车位的风气得不到及时制止,就会恶性循环,愈演愈烈。
占车位的市民:占了才有位置停,没有车库,就肯定要占着来停。
记者:你方便了,有没有想过别人方不方便?
占车位的市民:不要跟着我了。
另一位占车位的市民:我只顾得到我自己。
记者:你这样就造成了车位浪费。
占车位的市民:那我有什么办法,我的车子又停到哪里?
《重庆市停车场管理办法》规定,城市管理部门是停车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对于在路内停车位内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物,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占路内停车设施的,主管部门可以责令改正,甚至罚款。而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市政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虽然规定很明确,但他们在实际工作中,落实起来有难度。
“比如说你在那里给车位安装了一条链条,是谁设的,只能我们自己弄,我们自己整改又有很大一笔开支。”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市政科工作人员说。
沙坪坝区城管部门表示,一方面他们难以固定证据,锁定违规行为的实施者;另一方面,他们行政处罚的强制力也不够。
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市政科工作人员介绍:“处罚很柔性的,没有太大的强制力度。他不交罚款,不交就不交,你拿他没有任何办法,我给你开罚单,我自己的处罚还闭环不了。”
在江北区观音桥街道,综合执法人员同样表示,难以锁定违规人员,难以做出有力的处罚,制约了他们的管理能力。他们只能在接到举报后,自己动手移开,或者拆除那些占位的用具。
“比如像这个,我马上拿工具过来,把它剪开。”江北区观音桥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说。
但仅在四天后,被移开的报废摩托车、三轮车,又重新回到了公共停车位上,被剪断的锁链也换成了新铁链。采访中,多地城市管理部门都表示,当群众反映强烈之后,他们会和交巡警等部门联合执法。
江北区观音桥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表示,想要彻底解决,肯定就要找交巡警。
“我们只能跟交巡警联合执法,因为我们这个联合执法,可能是一个阶段一个阶段的,这个阶段完了,他又恢复了。”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市政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联合执法有阶段性,但私占免费公共停车位乱象,却是常态。《重庆市停车场管理办法》那些明确的规定,如何能够得到真正落实。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杨宝教授认为,主管部门不仅要加强日常监管,还可以通过数字化转型和智慧化升级,提升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迭代升级数字赋能的应用场景,根据相关的政策法规,设置路内停车位违规占用的处置条件,实现以视频采集固定证据、智能平台自动推送、管理人员现场处理的一体化流程再造。”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杨宝说。
杨宝教授建议,用数字化应用场景,可以解决锁定违规人员的难题。与此同时,在立法层面,还应当进一步完善停车场管理办法,让主管部门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借鉴交巡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计分管理办法,创新设置路内停车位违规占用积分处罚规则,形成管理闭环,做到柔性执法,刚柔并济。”杨宝说。
路内公共停车泊位管理,折射出的是城市治理的现代化水平。要解答免费公共停车位的管理难题,需要相关部门下足“绣花功夫”,创新管理办法,构建长效机制,才能交出一份优秀的答卷,让公共资源真正惠及大众。
(第1眼-重庆广电记者 谭博治 谭琴 贺宝 )
( 责任编辑:杨雨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