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关注】奇怪的门诊部

服务大局、聚焦民生,这里是今日关注。医疗机构担负着救死扶伤的职责,关乎生命、关乎安全,各级政府对医疗机构的监管都非常严格。永川区胜利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一个门诊部,最近就被人质疑在违规承包经营。然而面对质疑,责任单位和主管部门的态度,却总是躲躲闪闪,让人雾里看花。今日关注,我们就来关注这个奇怪的门诊部。

永川区胜利路街道卫生服务中心是一家公立医疗机构,其下属的四门诊部,位于玉屏北路。当地居民侯大姐曾在这里工作了两年半,侯大姐告诉记者,2021年她刚退休,胜利路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四门诊部负责人潘红就找到她,请她到门诊部做护士。入职的时候,侯大姐提出要签用工合同,但没能如愿。

侯大姐:“潘红说不用签,她说你这么大年龄了,我确实也退休了,当时我也没在意这个问题,就直接在这里上班了。”

2021年4月开始,侯大姐一直在四门诊部上班,直到去年11月,有一次为病人注射的时候,发生了意外。

侯大姐:“2023年11月16日上班的时候被针刺了,职业暴露了,我就没上班了。”

职业暴露身体受伤,侯大姐接受了后续治疗,也没有再去上班。此时,侯大姐被门诊部拖欠11万多元工资的矛盾显现出来。为这事,侯大姐找到胜利路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却得到了让她吃惊的消息。

侯大姐:“卫生服务中心说医院和我,和四门诊部没有关系,说四门诊是包出去了的。”

四门诊部竟然是承包经营,侯大姐很意外。不过回想自己的经历,侯大姐的确发现了异常:给自己发工资的,不是卫生服务中心,而是门诊部负责人潘红个人的账号;四门诊部的医疗机构许可证上,法定代表人是蒋雪飞,此人是卫生服务中心曾经的院长。不过侯大姐说,自己从来没有见过他,门诊部实际负责的就是潘红。采访期间,门诊部现在的工作人员,也对承包经营的情况予以了证实。

记者:“潘红在不在?”

胜利路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四门诊工作人员:“她没来。”

记者:“她现在还是不是这里的老板?

工作人员摇头,记者又问:“不是了吗?你们现在老板是谁?“

胜利路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四门诊工作人员:“我们现在是叶总。”

记者:“叶总,换人了是吧?”

胜利路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四门诊工作人员:“对。”

记者:“你们这是卫生院下属的门诊,还是私人承包的?”

胜利路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四门诊工作人员:“嗯。”

记者:“是私人承包的呀?"

胜利路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四门诊工作人员:“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对外出租、承包医疗科室。采访中,记者来到胜利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说起潘红这个名字,大家都表示不认识。

胜利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潘红吗?不认识。”

记者:“医院没有这个人?”

胜利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姓潘的人没听说过。”

胜利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没有一个叫潘红的,哪个科室的?”

采访过程中,潘红给侯大姐打来了电话,她承认自己的确不是卫生服务中心的人。

潘红:“我不是医院的人,我和医院没有关系。”

记者:“没有关系你怎么可以挂医院四门诊的牌子呢?”

潘红:“不是我挂四门诊的牌子,我哪儿有这么大的本事,有什么事情明天再说。”

潘红匆匆挂掉电话,没有回应承包的事。那卫生服务中心,又有什么说法呢?记者找到了办公室的张主任。对此,张主任也不愿正面回答。

记者:“潘红是不是医院的人?和医院是什么关系?”

胜利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室张主任:“你们是哪个地方来的?”

记者:“你不管我们是哪里来的,我们想了解一下情况。”

胜利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室张主任:“我只想和当事人具体谈。”

虽然院方闪烁其词,但四门诊部的经营性质,却似乎越来越清晰。永川区卫健委医政科的人员表示,医疗机构的确不允许外包。

永川区卫健委医政科工作人员:“承包是不允许的。”

记者:“几年了谁来管这个事情,是你们科室管还是谁来管?”

永川区卫健委医政科工作人员:“如果有违法行为,监督执法队要查他们。”

四门诊部目前的状况,存在不是一天两天,如果日常监督到位,想要发现并难。那么永川区卫健委的日常监管,究竟开展得怎样?对于这个问题,卫健委方面没有回应。记者了解到,侯大姐的女儿于6月25、26、27日以及7月1日,先后5次反映投诉此事,到记者采访时,永川区卫健委对其中三次投诉进行了办理,显示已经办结。但具体的回复内容,却主要涉及侯大姐的工资问题,在是否承包经营的问题上,没有明确说法。

永川区卫健委应急办工作人员:“这个我也解释不了,因为这个件的办理,我不是责任科室,我肯定也不是很清楚。”

这个门诊部到底是不是承包性质,调查起来并不困难,关键是主管部门用什么态度,去对待这个问题。基层医疗机构担负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的职能,必须坚持公益属性,只有这样才能更好服务大众、保障其良性发展。希望永川区卫健委能引起高度重视,尽快启动调查,拿出令人信服的结果,给当事人和公众一个交待。

(第1眼-重庆广电记者 吴忠利 金岸 杨慧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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