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城口一男子获刑1年

近日,城口县法院审理了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公益诉讼案。

经审理查明,今年1月,被告人亢某某,在城口县山中,用铁丝自制的索套陷阱,套中了两只中华斑羚。随后,亢某某将两只中华斑羚拉回家中,吃掉一只,另一只则分成四块,连同两张皮毛,一起挂在自家阁楼里。经认定,亢某某使用的猎捕工具为猎套,捕猎方式为陷阱,属于禁用的工具和方法。经司法部门鉴定,其猎捕的两只中华斑羚,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其整体价值为10万元。

庭审中,亢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认罪悔罪,并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表示愿意赔偿全部损失。

(  责任编辑:王铎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