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出台充电宝乘机新规:6月28日起,禁止这些充电宝带上境内航班

为切实保障航空运行安全,民航局发布紧急通知,自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携带没有3C标识、3C标识不清晰、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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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由AI生成

据悉,今年以来,旅客携带的充电宝等锂电池产品机上起火冒烟事件多发。近期多个头部品牌充电宝厂家因电芯存在安全风险对多批次产品实施召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撤销或暂停了多个充电宝及电池芯厂家3C认证,上述情况表明旅客随身携带的充电宝存在安全质量隐患,给民航安全运行带来的风险持续增大。

对此,民航局决定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按照国际通行的《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进一步采取严格的管控措施,并要求民航相关单位加强组织、做好宣传告知、严格查验、改进服务、做好应急准备等工作。

重庆江北国际机场温馨提醒:江北机场将按照上述相关要求开展安全检查,符合规定的充电宝只能随身携带乘机(额定能量≤100Wh,不能托运),大家在乘机前一定要检查好,选购充电宝时,一定要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通过国家3C认证的产品。

( 作者:王成伟  )